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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13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4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侃如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99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
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上述 199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
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9 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向 199 名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46.426 万份。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