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和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经认真审查,现就以下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对公司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对相关
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
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
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共137.228股,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114 名激励对象在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 137.228 万股,同
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
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9 人调整为 17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9 人调整为 170
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公司本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四、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公司 2021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云鹰                   杨中硕                    张红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