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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尔股份: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7-12-26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纳尔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绍政                 联系电话:021-23153450
保荐代表人姓名:倪霆                   联系电话:021-2315344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葛绍政、卞加振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17 年 12 月 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检查公司三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
会议决议等文件;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
制度和规则;检查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工作报告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查阅公司公告,检查信息披露原始文件
并与实际披露的内容对照;查阅互动易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等内部管理制度;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文件;
查看公司公告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资料;查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决议、公告等内容;查阅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出具的专项意
见。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三季报;取得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分析公司的
经营情况;查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通过互联网、行业报刊杂志
等了解行业发展的有关信息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阅相关承诺事项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查阅三会文件、公告
文件、重大合同、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资料;查看公司的
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前述检查事项在检查对应期间内存在问题。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葛绍政                         倪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