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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尔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
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
年5月28日起施行。 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
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的变更。

    2、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
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根据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
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
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
118,290.60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18,290.60 元。

    三、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