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纳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6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作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议案,并就相关事项谨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外汇交易,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内
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

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测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关于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
存在不利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事项。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我们审阅
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具
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适当增加
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铁             严   杰          蒋    炜




                                                 2019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