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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尔股份:关于注销部分第一期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4-14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第一期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第
一期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颉延海、杨勇勇、吴礼银、瞿峥、罗东
风、李月、宋平共7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025万股限
制性股票和1.1025万份股票期权。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行权条件未达到,同意回购
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11.907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三个行权未满足行权条件的11.907万份股票期权,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 2017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解除限售(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
期、授予条件、行权价格/授予价格、等待期/限售期、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
条件/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
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2017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
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 2017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权益工具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
115名激励对象中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权益
工具合计16.20万份(包括8.1万份限制性股票和8.1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5名调整为90名,
其中4名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86名激励对象
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工具
总数由100万份调整为8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由80.20万份调整为64万
份,预留权益工具由19.80万份调整为16万份,调整后预留权益工具占拟授予权
益工具总数的20.00%。同时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27日。

    4、 2017年4月2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第一期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纳尔JLC1,
期权代码:037734。在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缴纳资金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和10,000份股票期权。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激励对象名单及获受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致。

    5、 2017年5月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登记以及上市工作。公司发布《关
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87名激励对
象以51.2元/份的行权价格授予31万份股票期权、以25.6元/股的价格授予31万股限
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27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期为2017年5月9日。

    6、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葛健、吴
海洋、蔡新林、姚小清、孙亮华和虞庆民等6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2.15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15万份股票期权。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第
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条件
未达到,同意回购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
到解锁条件的8.655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一个行权未满足行权条件的8.655万
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0.805万股,公司总
股本将由10031万股变更为10020.195万股。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6月19日公告实施权益分派方案。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00,201,95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40,282,730股,其中
股权激励限售股为282,730股。

    7、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
贺骞、王升田、杨凯等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54万份股票期权和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54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董事会同意注销/回购注销激
励计划剩余74名激励对象因公司未实现2018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而不得行权的
13.0095万份股票期权和不得解除限售的13.009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共注销
15.2635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15.26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
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5.2635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4,028.2730万股变更为
14,013.0095万股。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被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情形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第八章公
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
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注
销/回购注销。” 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颉延海、杨勇勇、吴礼银、瞿峥、
罗东风、李月、宋平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25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1025万份股票期权。

    2、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

    (1)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锁期的业绩考核
目标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
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第三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解锁条件     第三个解锁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解锁条件是
                                           否达到的说明


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     经审计,公司2019年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702,918.63元,以2016年激
                                           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
                                           59,162,318.20元为基数,增长率为 - 39.65%,低于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80%的公司考核指标,因此未达到解锁条件。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所涉及的67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已获
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11.907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所涉及的67名
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11.907万份股票期权。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包括两部分:一是回购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原激励对象颉延海、杨勇勇、吴礼银、瞿峥、罗东风、李月、宋平等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1.10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二是回购注销因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11.907万股限制性股票,两项合计
13.0095万股。

    2、回购价格

    根据《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股权激
励计划具体内容”“第二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价格为每股25.60元;“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
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基于《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和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并结合
公司注销/回购注销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结果为:

    1)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1.19-0.2-0.1)÷(1+0.4)-0.1=36.25
元/份。

    2)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5.60-0.2-0.1)÷
(1+0.4)-0.1=17.97元/股。

    因此,调整后回购的价格为17.97元/股。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价格为17.97元/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33.780715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3.0095万股,公司总股本
将由14,687.0159万股变更为14,674.0064万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份    变动前   回购注    变动后股份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股)      比例 %   销        数(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59,487,951     40.50 130,095    59,357,856        40.45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30,095      0.09 130,095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7,382,208     59.50             87,382,208        59.55
三、总股本                    146,870,159    100.00 130,095    146,740,064       100.00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回购注销。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
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
注销/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尚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
注销登记手续和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引起的公司减资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