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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3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二项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
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开展资本运作,提
升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制定
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确保
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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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铁         严    杰            蒋     炜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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