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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尔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4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游爱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00,632,60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77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0,580,50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74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3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
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建设生产基地及科研总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01.候选人:补选夏学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100,626,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099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6,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补选夏学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46,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3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09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6,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61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627,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925%;反对 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定辉、柴崚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