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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后公
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对公司当期和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
   经认真审阅拟聘任的财务总监吴萍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也未发现其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
的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拟聘任的财务总监吴萍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从业
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其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
聘任吴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景伟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怀中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