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0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
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
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
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
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情况概述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
议案》之日起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
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
质和要求,比照《通知》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
报表中未能及时采用《通知》中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进行列报的,至少应在2018
年9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
3、变更后采取的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
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
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情况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本
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财务
报表格式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
期和本次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
表格式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
应变更。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之前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已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