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2019-01-22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9-009
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针对关注
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的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 1、自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剔除定期报告窗口期、
重大事项信息敏感期等日期影响后,可实施增持计划的具体时间。
答复:
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2017
年度业绩快报》,于2018年4月25日和2018年4月27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
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
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在上述定期报告和业绩快报
的窗口期不能增持。
2018年7月23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7
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启动非公开事项。根据公司
发展规划,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全地形无人车系列产
品的研制和产业化。公司认为,自“启动非公开事项的董事会通知出发日”至“非
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均处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的内幕
信息敏感期。公司目前仍处于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内幕信息敏感期。
自公告增持计划以来,实际控制人可进行增持的时间共计84天,具体如下:
1
可交易天
月份 可增持日期 不可增持日期 不可增持原因
数(天)
2 月 6 日—2 月 9 日; 2 月 10 日—2 月 11 春节休市;披露业绩快报
2月 2 月 12 日—2 月 14 日;2 月 15 日—2 月 前十日为信息披露窗口 8
日;2 月 28 日 27 日 期;公休日
3 月 1 日—3 月 2 日; 3 月 3 日—3 月 4 日;
3 月 5 日—3 月 9 日; 3 月 10 日—3 月 11
披露年报前三十日信息披
3月 3 月 12 日—3 月 16 日;3 月 17 日—3 月 17
露窗口期;公休日
日;3 月 19 日—3 18 日;3 月 24 日—3
月 23 日 月 31 日
披露年报、第一季度报告
4 月 1 日—4 月 26 日;
4月 4 月 27 日 前三十日信息披露窗口 1
28 日—30 日
期;公休日
5 月 2 日—5 月 4 日;
5 月 1 日; 月 5 日—
5 月 7 日—5 月 11
5 月 6 日;5 月 12 日
日;5 月 14 日—5
5月 —5 月 13 日;5 月 19 劳动节休市一天;公休日 22
月 18 日;5 月 21 日
日—5 月 20 日;5 月
—5 月 25 日;5 月
26 日—5 月 27 日
28 日—5 月 31 日
6 月 1 日;6 月 4 日
6 月 2 日—6 月 3 日;
—6 月 8 日;6 月 11
6 月 9 日—6 月 10 日;
日—6 月 15 日;6
6月 6 月 16 日—6 月 18 端午节休市一天;公休日 20
月 19 日—6 月 22
日;6 月 23 日—6 月
日;6 月 25 日—6
24 日;6 月 30 日
月 29 日
7 月 2 日—7 月 6 日;
7 月 9 日—7 月 13
7月 16
日;7 月 16 日—7 7 月 1 日; 月 7 日—
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十日信
月 20 日;7 月 23 日 7 月 8 日;7 月 14 日
息披露窗口期;重大事项
8月 无 —7 月 15 日;7 月 21 0
筹划、论证的内幕信息敏
9月 无 日—7 月 22 日;7 月 0
感期;公休日
10 月 无 24 日至今 0
11 月 无 0
12 月 无 0
合计 合计 84
问题 2、自你公司 2018 年 8 月 7 日发布增持计划延期公告起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再次发布增持计划延期公告止,迟家升和李国盛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请说明迟家升和李国盛未能完成增持计划的真实原因,是否有意终止此次增持
2
计划。
答复:
2018年7月24日起,因公司处于非公开事项内幕信息敏感期,公司实际控制
人不能进行继续增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公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时,导致增持计划延期的主要原因为定
期报告的窗口期,公司在公告中进行了说明。自2018年8月7日公司发布增持计划
延期公告起至2018年12月28日再次发布增持计划延期公告期间。根据披露的承诺,
迟家升和李国盛两人应在增持承诺披露6个月内完成股票增持,由于窗口期和敏
感期的限制留给两人可增持时间只有84天,期间两人累计增持股票869,600股。
受制于内幕信息敏感期两人未能完成增持计划。
迟家升和李国盛两人将信守承诺,在不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
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窗口期和敏感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
后3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定期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信
息敏感期或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坚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问题 3、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5.6 条的规定,说明迟家升和李
国盛增持计划延期是否已履行承诺事项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是否属于超期未
履行承诺。
答复: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
动人在窗口期和内幕信息敏感期不能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已就增持计划延期事项
3
及时进行了公告披露,公司对导致增持计划延期的主要原因进行了说明。详见公
司于2018年8月7日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3)和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
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
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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