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
符。
2、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过审阅《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过审阅《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的主业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
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
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
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相关考核制度的方案合理,符
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发放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 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完全具备为公司
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6、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等的要求和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
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
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7、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凯盾环宇 2018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685.66 万元、星网船电 2018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5,057.28 万元。
综上所述,凯盾环宇及其原有股东承诺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均值不低于 1000 万元,凯盾环宇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1.60 万元,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5.66 万元。
星网船电原有股东承诺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5,000 万元,2018 年度承诺业绩实际金额为 5,057.28 万元,星网船电于 2018
年度实现业绩承诺。
8、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本次授信担保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
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授信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景伟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怀中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