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星网宇达: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景伟)2019-04-2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
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
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18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
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
   刘景伟      13           7          7          0        0          否
    2、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等情况》、《关于<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
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
《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5、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自上
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
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
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
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专项调查等形式
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同时也参加了经营例会、战略研讨会等工作会议
参与企业的重大活动。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
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
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通过电话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
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8 年,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切实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
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景伟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