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先确认意见2019-04-2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先确认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先确认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切实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
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公司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先确认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景伟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先确认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怀中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先确认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