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9-07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一、重要提示
1、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9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
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
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6层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4,946,7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52.90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4,946,344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52.9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
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4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4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4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4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4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4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4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4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4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