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1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
的发展战略。星网卫通、星网智控和星网船电等子公司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
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与《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 号文)及《公司
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景伟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怀中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