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7-0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网宇达
股票代码:0028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信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22 号院 1 号楼 23 层 230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认购(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星网宇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屹唐同
指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舟
公司、星网宇达、上市公
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屹唐同舟
亦庄产投 指
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亦庄产投之控
亦庄国投 指
股股东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15号》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屹唐同
指 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北京星网宇达
《股份认购协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23层2302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认缴出资额:501,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GWME72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33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9年1月18日
9、经营期限:2019年1月18日至2034年1月17日
10、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亦城财富中心A座
联系电话:010-81057912
电子邮箱:zhangpeng@etowncapital.com
联系人:张鹏
11、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99.80 有限合伙人
2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2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 501,000 100.00 -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6幢6层608
3、法定代表人:张建勋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62801030J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
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
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3年2月20日
9、经营期限:2013年2月20日至2033年2月19日
10、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亦城财富中心A座
联系电话:010-81057910
电子邮箱:wangqi@etowncapital.com
联系人:汪祺
11、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900 99.00
2 北京亦庄移动硅谷有限公司 100 1.00
合计 — 10,000 1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国籍
地区居留权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
张鹏 男 中国 无
公司副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屹唐同舟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以现金
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屹唐同舟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
益的可能。如未来屹唐同舟所持星网宇达股份发生变化,屹唐同舟将严格按照《证券
法》、上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屹唐同舟未持有星网宇达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屹唐同舟以现金认购星网宇达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2019年
7月1日,屹唐同舟与星网宇达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屹唐同舟预计持有星网宇达
16,6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095%,成为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拟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含)20,000,000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
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
次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其
中:
迟家升以现金方式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认购数量为5,000万元除以实际认购价
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屹唐同舟以现金方式认购金额不超过2.50亿元(含2.50亿元)。若实际发行时,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20,000,000股)×实际认购价格<3.00亿元,屹唐
同舟实际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20,000,000股)×实际认购价
格-5,000万元,屹唐同舟认购股票数量=屹唐同舟实际认购金额/实际认购价格(计算
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若实际发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
(20,000,000股)×实际认购价格≥3.00亿元,屹唐同舟实际认购股票金额为2.50亿
元,屹唐同舟认购股票数量=2.50亿元/实际认购价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
整)。
在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数
量由发行人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得
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安排。认购对象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军工事项审查已经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准,原则同意
发行人资本运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于2018年12月3日出具《国防科工局关于北京星
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8】1655
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证监会的核准。在获
得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
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审批程序。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控股股东亦庄国投下属
企业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发行人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星华智
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屹唐同舟、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亦庄产投及其控股股东亦庄国投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曾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无。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认购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
息披露义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控股股东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北京
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述文件备置于星网宇达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2、联系电话:010-87838888;
3、联系人:吴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签章):
张鹏
日期: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星网宇达 股票代码 002829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 信息披露义
区荣华中路 22 号院 1 号楼
人名称 中心(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23 层 2302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动人
份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0%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16,666,667 股(按照发行数量上限计算)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9.4095%(按照发行数量上限计算)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9.4095%(按照发行数量上限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
来 12 个月内 除继续增持星网宇达股份的可能。如有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继续增持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
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
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