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星网宇达:关于董事、监事变更的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对董
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监事变更的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友良先生和张伟伟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
    二、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迟家升
       副董事长:李国盛
       非独立董事:迟家升、李国盛、徐烨烽、吴萍
       独立董事:刘景伟、刘广明、李擎
       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迟家升、李国盛、徐烨烽、吴萍、刘景伟、刘广明、
李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日起三年。
   三、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张友良
    职工代表监事:张友良、张伟伟
    股东代表监事:周佳静
    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张友良、张伟伟、周佳静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监事人员变更情况说明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袁怀中先生届满离任,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袁
怀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尚修磊先生、李雪芹女士、李艳卓女士届满离任,
但三人仍在公司工作。截止本公告日,尚修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7,76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13%,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票;李雪芹女士持有
公司股份84,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
股票;李艳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2,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其配偶及其
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票。尚修磊先生、李雪芹女士、李艳卓女士离任后,其
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作出的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
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附件: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迟家升先生简历:


    迟家升先生,196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曾任军事科学院军事运筹分析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北
京京惠达新技术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星网迅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迟家升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迟家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迟家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25.75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3%,与李
国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迟家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国盛先生简历:


    李国盛先生,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于北京武警总队武警 3 支队 1 中队、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第 32 试验基地、国
防科工委司令部管理局服役;曾任北京京惠达新技术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星网
迅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国盛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国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李国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08.460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4%,与迟
家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国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烨烽先生简历:


    徐烨烽先生,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研究员。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讲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烨烽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烨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徐烨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0.45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徐烨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萍女士简历:


    吴萍女士,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印染厂技术科副科长,北京京港物业发展有限
公司财务主管,北京华普超市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兼董事会秘书,北京华腾八里庄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
    吴萍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吴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景伟先生简历:


       刘景伟先生,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曾任林业部林业基金管理总站贷款处干部、北京林业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师、北京金城园林公司副总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有限
责任公司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上
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刘景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景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刘景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景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广明先生简历:


       刘广明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具
有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历任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总办/集团办副主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副总裁、副董事长、执行
总裁。曾兼任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星网宇达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中青旅红奇(横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广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广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刘广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广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擎女士简历:


    李擎女士,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
职于四川南川 5027 厂、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传感器研究所、北京信息工程学院教
务处、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系自动化教研室等单位任职员;现任北
京信息科技大学智能控制研究所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李擎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李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张友良先生简历:


       张友良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北京豪沃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现任公司生产总
监、监事会主席。
       张友良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张友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张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友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伟伟女士简历:


       张伟伟女士,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北京绅软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专员、杭州中高发动机有限公司薪酬绩效主管、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监
事。
       张伟伟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张伟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张伟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伟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佳静女士简历:


    周佳静女士,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公司出纳、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

    周佳静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周佳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周佳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周佳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