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1-03-1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审阅《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
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广明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景伟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