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4-07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4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6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6 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
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 号楼 6 层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2,705,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7.00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2,426,831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46.82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79,1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18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63,7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4,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5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7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180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
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565,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4%;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59%;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8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565,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4%;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59%;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8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565,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4%;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59%;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8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