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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宇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
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5 月
2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 4,000 份,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 人调整为 146 人,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由 541.40 万份调整为 541.00 万份。
    另外,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为 28.40 元/份。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相关事宜属
于 2021 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徐烨烽先生和吴萍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
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5 月
2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年5月20日为授予日,向146名激励对象授予541.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董事徐烨烽先生和吴萍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
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1年5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
司整体的发展战略。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
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与《关于
规 范 上市 公 司与 关联 方 资金 往 来及 上市 公 司对 外担 保 若干 问题 的 通知 》
([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 号文)
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5 月 2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