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1-08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
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9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9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1年9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
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2,812,90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1.21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2,812,904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1.21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2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7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2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0.794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
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3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2%;反对
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61%;反对
1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担保机
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61%;反对
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61%;反对
1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3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2%;反对
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61%;反对
1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刘正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2,471,109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86,505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73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