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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广明2022-03-3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勤勉履职,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
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及运作,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
积极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义务。2021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
                11         9          9           0      0          否
  刘广明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1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 表独 立意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的类型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
                                                                           同意
                             员、审计部负责人的事项
2021 年 3 月 2   四 届一 次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日               董事会                                                    同意
                             的事项
                             关于收购金顿科技 3%股权的事项                 同意
2021 年 3 月     四 届二 次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同意
12 日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四 届 三 次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同意
18 日            董事会      及其摘要的事项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同意
2021 年 4 月     四 届 四 次 方案
22 日            董事会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公
                                                                           同意
                             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同意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同意
2021 年 5 月     四 届 五 次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              同意
20 日            董事会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子公司
                                                                           同意
                             提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 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
                                                                           同意
                             保等情况
                 四 届 六 次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
2021 年 8 月                                                               同意
                 董事会      提供授信担保的事项
20 日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
                                                                           同意
                             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事项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同意
                             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同意
2021 年 11 月    四 届八 次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同意
19 日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四 届 九 次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事
                                                                           同意
29 日            董事会      项
     以上事项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相关公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的委员,自上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
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
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使公司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学习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同时注重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
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以及进
行专项调查等形式调查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也参
加了经营例会、战略研讨会等工作会议参与企业的重大活动。认真听取公司管理
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实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战
略规划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切实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继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广明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