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或“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
披露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145号《审
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250,100.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7,025,010.0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08,178,696.69元,本期已分配利润
15,468,504.00元,本年度末未分配的利润255,935,282.97元,资本公积余额
363,719,525.87元,盈余公积余额40,092,080.13元。
公司董事会制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1年度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4,685,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
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
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
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
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
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符合公司确定的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
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的主业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
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
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