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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宇达: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5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三)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
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5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
认,公司完成了向 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1.00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星网 JLC1,期权代码:03712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8.40 元/份。
    (六)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办理完毕上述 54.2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七)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
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 A,其第一个行权期内对应的
股票期权部分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
第二条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9.8140 万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 486.8000 万份调整为 456.986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133 人调整
为 124 人。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
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
条件,以及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A,其第一个行权期
内对应的股票期权部分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9.8140万份。本
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
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