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6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星网宇达 股票代码 00282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婧超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 办公地址 6 号院 1 号楼 电话 010 -87838888 电子信箱 IR@starneto.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6,235,749.66 208,913,468.83 1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201,780.90 32,377,061.83 5.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0,681,546.44 27,815,981.52 10.30% 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891,980.76 -127,627,879.69 72.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1 4.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1 4.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3% 3.14% -0.0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15,902,619.07 1,963,984,136.20 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86,923,062.18 1,076,905,253.13 0.9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13,705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迟家升 26.03% 40,257,540 30,193,155 人 境内自然 李国盛 18.08% 27,972,804 20,979,603 质押 7,570,000 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华 夏行业景 其他 2.95% 4,563,327 0 气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境内自然 孙慧明 2.37% 3,668,866 0 人 境内自然 徐烨烽 2.01% 3,104,536 2,328,402 人 境内自然 杨燕灵 1.91% 2,950,300 0 人 境内自然 吴彩莲 1.06% 1,635,000 0 人 境内自然 李峰 0.83% 1,283,900 0 人 境内自然 贝国浩 0.73% 1,135,200 0 人 境内自然 过鑫富 0.57% 879,800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股东迟家升、李国盛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股东孙慧明持有 3668866 股股份,均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东杨燕灵持 有 2950300 股股份,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18400 股股份,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持有 2831900 股股份。公司股东吴彩莲持有 1635000 股股份,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情况说明(如有) 135000 股股份,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500000 股股份。公司股东李峰持有 1283900 股股份,均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东过鑫富持有 879800 股股份,均通过投 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通 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建设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和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根据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及时调整 项目方案,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非公 开发行相关修订议案。方案的调整有助于公司抓住机遇,以快速实现以下目标: 1、通过建设集中的产业化基地,可实现生产场地和测试场地的统一,实现生产、测试一体化流转,大大减少人员 流动;同时部分外包的生产测试工序可转为自主生产测试,实现零部件及半成品的一体化流转,无人机生产效率得到有 效提升,成本相应下降,最终提升公司的利润;此为可以增强对部队临时性采购和应急化采购订单的承接能力,从而提 升公司无人机收入和利润水平; 2、通过建立测试中心并配置相应的自动化测试设备,可以进一步加大无人机测试和检验覆盖率,从而提升产品的 质量和可靠性。通过提高产品检测能力进而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用户粘性,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在公司现有无人机业务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进一步在无人机基础技术方面进行积累, 包括智能控制算法研究、航电系统设计技术研究、气动总体设计技术研究、涡喷动力关键技术研究等;同时加强在无人 机应用技术方面的突破,包括超音速无人机、集群飞行无人机、垂直起降无人机等高性能无人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全面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巩固公司 在训练用无人机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助力公司拓展装备和警用无人机市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