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0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
董事会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蓝继晓先生所作的《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6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审议通过《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 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
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
司治理。
独立董事全奋先生、章顺文先生、刘力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6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69,097.33 万元,比上年同期 67,345.25 万元增长 2.60%;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57.89 万元,比上年同期 4,808.69 万元增长 5.18%。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结合当前经
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 2017 年实现收入 7.37 亿元,同比增
长 6.60%,实现净利润 5,530 万元,同比增长 9.33%。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
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
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38,755,156.7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875,515.68 元,加年
初未分配利润 134,831,716.03 元,减去公司已支付的 2015 年度现金股利
14,500,000 元,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55,211,357.14 元。
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蓝继晓先生、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提议公司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6,667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6,667 万股;以 2016 年
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含税)2.50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666.75 万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独立董事已就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334 万股,注册资本金变
更为 13,334 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利润分配涉及
的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6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鉴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贡献,董事会制定了2016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详见公司2016
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发 表 了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16 年度公司内部
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
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
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专项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6 年
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2016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5,679.22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及下属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注销深圳市名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罗湖区名雕职业技能培训中
心。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