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4-2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对拟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8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预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价格公允。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刘力平、全奋、章顺文
2018 年 0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