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8-07-10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
机构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追加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全奋、章顺文、刘力平
2018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