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0-20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4 日
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0 年 10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 A 栋 2 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五:《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六:《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由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20 日于《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
他相关公告。
提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提案四至提案六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
开投票。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2 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
1.00 √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4、5、6 为等额选举
4.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蓝继晓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林金成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彭旭文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5.00 应选人数(3)人
选人的议案》
5.01 选举蔡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罗伟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徐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6.00 应选人数(2)人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选举叶荣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6.02 选举陈剑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周一)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周
一)下午 17 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
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灿星、宋自虹
联系电话:0755-26407370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 A 栋 2 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6407370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9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 √
津贴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3.00 √
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
累积投票提案
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4.00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蓝继晓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4.01 √
董事
选举林金成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4.02 √
董事
选举彭旭文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4.03 √
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5.00 应选人数(3)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 选举蔡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罗伟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5.02 √
事
5.03 选举徐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6.00 应选人数(2)人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叶荣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6.01 √
表监事
选举陈剑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6.02 √
表监事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附注: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
议案,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0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周一)17:00 之
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0”,投票简称为“名雕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四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五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提案六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