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1-04-30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华兴专字[2021]20000120101 号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
了“华兴审字[2021]20000120015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有关
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
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
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贵公司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
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
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
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
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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