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4-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
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名雕股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名雕
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8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7,555.5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4.33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22,941.1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到位,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1830241 号《深圳市
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499.60 万元,直接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 17,499.60 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 5,679.2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078.86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 4,541.58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37.28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9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499.60 万元,直接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17,499.60 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 5,679.2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承诺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 是否已实
项目名称
号 资金(万元) (万元) 余额(万元) 施完毕
1 名雕家居装饰营销 注 是
9,720.98 5,783.64 5,178.86
网络建设项目
名启高品质集成家 是
2 8,786.26 7,224.23 已销户
具生产建设项目
名雕现代物流配送 是
3 1,106.90 405.42 已销户
中心扩建项目
名雕设计研发中心
4 3,327.04 4,086.31 已销户 是
整合升级项目
合计 22,941.18 17,499.60 5,178.86
注: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和兴业银
行深圳前海分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6,078.86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 4,541.58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37.28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9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实际出
发谨慎使用资金,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
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相关费用,有效节约了
募集资金,因此产生了节余。
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雕家居装饰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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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建设项目”、“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生产建设项目”、“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
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
金继续存放于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
四、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对
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名雕股份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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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沈璐璐
______________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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