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2022〕26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能够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 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徐沛、蔡强、罗伟豪 2022 年 0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