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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04-20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

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

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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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希典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驰

通数码系统有限公司、郴州功田电子陶瓷技术有限公司、郴州希典科技有限公司迪拜子公司、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印度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

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

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关联交易、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

告、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管理、资产

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等方面。

    1、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符

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相应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已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

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各项内部控制执行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以有效推进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设立了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审计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制造中

心、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等行政和业务管理部门,并制定了一套完整、合规、有效运

行的制度体系,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

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保证了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

    2、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科技服务大众”的经营宗旨,追求稳步可持续的增长,以“产品专业化、生产

规模化、市场差异化、管理扁平化”为行动方针,注重研发,严控品质,培育品牌,抓住电视

技术革新浪潮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转型升级,加速由产品销售向系统服务和平台运营的转变,

最终实现“成为电子信息产业优秀领军企业,引领中国数字视频产业发展潮流”的企业目标。

    3、人力资源

    人才是高斯贝尔的资本,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高斯贝

尔员工守则》明确了以德为先原则,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

要标准。每年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轮岗、交流机制,不断

提升员工素质。公司每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薪金调整、优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等

提供依据。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如《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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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职工权益保护制度》等一系列相关

制度,实行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机制,增强了员工的创造性和公司的凝聚力,为公

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4、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持“承担社会责任、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环保、安全管理

体系。全员参与,恪守社会责任,开拓创新,领先数码科技,精益求精,满足顾客需求,持续

改进,倡导节能降耗,遵守法律法规,建设绿色产业,注重安全,坚持安全生产,关注健康,

促进和谐发展。

    5、企业文化

    公司一直积极倡导和运用高斯贝尔人的共享哲学“团结友爱 共享未来”,令每一位员工都

能够始终遵循自己的方式做事,并且持续改进。为加强对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高斯贝尔员

工守则--2014版》已广泛下发至员工手中,通过这种价值观、企业精神的宣导与学习,创造了倡

导协作和团队精神的良好氛围。

    为让所有员工及时了解公司及行业发展动态、体会内部发生的平凡及感人事迹、展现公司

优良的企业文化,企业内刊—高斯贝尔报(全公司范围内进行意见和稿件征集)不断优化中,

丰富的内容被及时刊发使得员工反响热烈。

    6、资金活动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资金活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货币资金使用审批、票

据管理、印章管理等方面,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方面采取各职能部门主管、

分管副总、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和董事长分级审批制度,对重大非经营性交易事项需报经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以确保各类业务按程序进行,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司资金使

用的合理性、效率性和安全性,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7、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工具设备采购控制程序》及

《采购其它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设置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及工具设备的采购,明

确了采购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及相互制约措施,在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审批、合同

签订、供方评价、款项支付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加强了管控力度,有效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

程中的差错和舞弊,以切实提高公司整体采购能力,实现采购降本目标,提高公司敏捷性。

    8、资产管理

    为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理,公司制订了较为完善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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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存货管理内控制度》及《仓库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财产物资的购置审批、验

收登记、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从事财产物资管理业务的相关岗位制订

了岗位责任制,实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

安全完整。

    9、生产管理

    公司制造中心专门负责公司产品的投产、调试及完工产品入库和成品的库存管理。制造中

心下属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确定产品、产量及品种等需求后,向资材部门下达订单下单通知,

资材部门根据下单通知及库存状况向采购部门下达物料请购计划。采购部门按交期进行原材料

的备料、采购并经仓库办理完验收入库后,资材部再制定生产排程交由生产部门领料投产,按

照既定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调试、测试完成后完工入库。

    公司在生产环节有很严格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保证产品质量起到非常关键的控制作用,

如《生产计划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产品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成品验货控制

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事故、事件和不符合控制程序》、《设备控制程序》、《环境运行

控制程序》等。

    成本控制方面主要由研发、采购、生产及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对成本相关流程的管控与优化。

成本管控以 ERP 系统的产品 BOM 为基础,对产品运作全过程成本信息进行计划管理和动态跟踪

记录。产品确定后,由中试部按 ERP 系统要求录入产品结构代码,采购部负责新物料采购价的

导入,生产部门除负责产品生外还必须对工单的超耗进行管控,财务部应对制造费用进行合理

分摊并按要求分析制费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成本控制中心在产品完结后负责纵向及横向的成本

对比、分析,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与反馈。

    10、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销售系统内

控制度》、《销售授权审批制度》、《合同商务评审流程》、《销售出货作业流程》、《销售发票管理

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票据管理制度》、《客户信用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并遵循合约明晰、授权审批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对各部门职责分工、合同的订立、发

票的开具、销售款回收等有关内容做出了规定,同时制度体系中也设计了复核、检查监督机制,

完善了对业务过程的管控。

    11、关联交易

    为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其它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就关联交易的定义、标准、审批权限、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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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2、工程项目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工

程项目外包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工程审批、项目实施与执行、工程验收、监督检查等流程作

了规范,确保工程成本能正确地记录在合理的会计期间。

    13、担保业务

    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对外担

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自对外担保的批准执行权限,及担保业务评审、

要求、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原则上公司除因重要业务关系或控股子公司,不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规避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

担能力。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

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14、财务报告

    为了指导公司规范财务报告编制,防范不当编制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

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财

务报告管理制度》,该制度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进行了明确的规

定。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其他各项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报告。

    1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 ERP 信息系统。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能适应公司的业务流程,并

要求各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需纳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财务部

门须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列报和披露财务报告信息。公司通过工作流、内部局

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了上下沟通、反馈的信息渠道,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公

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各种不合理、不合规的行为、制度进行监督,确保了

在内部管理、部门协作、员工沟通等方面的工作信息传递的迅速、便捷和畅通。

    公司重视对外与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信息的沟通和反馈,并通

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了合理的筛选、核对、整合,形成了便捷、高

                                       5   /   8
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和有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流转,从而促进

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制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等,对涉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责任人及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程序等进行了

具体规定,进一步确保重大信息在收集、处理和传递方面的迅捷,并严格控制重大信息流转范

围,确保了公司重大信息在收集、处理和传递方面的安全。

    16、内部监督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设立了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等机构负

责公司内部监督工作。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的计划、决策及其实施进行

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保障股东、公司、员

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进行监督,对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进

行审核,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审查,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确保了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下设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负责审计

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内部的审计工作,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

风险,增强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

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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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量判断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a-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

为重大缺陷;

    b-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

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2%,则

认定为重大缺陷。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均为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数据。

    (2) 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性判断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的单独作用或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共同作用,极可能导致不

能及时防制、发现或纠正财务报告中的严重错报。例如: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更正原因属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e-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纠正。

    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的单独作用,或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共同作用,可能导致不

能及时防止、发现或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虽未构成严重错报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

视的错报。例如:

    a-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

真实、准确的目标;

    e-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7   /   8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量判断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

行。

       (2)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性判断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b-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

误;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d-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及时

整改;e-核心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f-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

能导致公司偏离内部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定性标准: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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