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17-04-20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公司 2016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七、未
来分红回报规划”,“(五)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所规定的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沈险峰 谢永红 雷 宏 石循喜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