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8-01-1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高斯贝尔
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郝建清先生、邓万能先生、欧阳健康先生、魏宏雯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事宜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郝建清先生、邓万能先生、欧阳健康先生、魏宏雯女士个人履历,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郝建清先生、邓万能先生、欧阳健康先生、魏宏雯女士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郝建清先生、邓万能先生、欧阳健康先生、魏宏雯女士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谢永红、雷 宏、石循喜、沈险峰
2018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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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雷 宏 谢永红
石循喜 沈险峰
日期:2018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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