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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4-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高斯贝尔


保荐代表人姓名:凌江红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昭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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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按规定向交易所报告年度保荐报告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外,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
                                                 报告的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控股股东和上市
                                                 公司董监高的行为规范、内幕信息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理、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
                                                 管理与使用等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公司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        是                        不适用


                                       2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同时为公司
首发上市前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同时为公司
首发上市前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       是                        不适用
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4、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
                                       是                        不适用
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5、公司以及同时为公司首发上市前
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刘潭爱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1、2018年2月28日,高斯贝尔收到湖南证监
                                             局下发的《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5
                                             号)和《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18]6号),高斯贝尔已根据要求报送了
                                             整改报告并进行了公开说明。
                                             2、2018年3月27日,高斯贝尔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高
                                             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
                                             小板监管函【2018】第 43 号)。




                                         3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凌江红



                                                  年    月    日

                    王 昭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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