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1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
露的募集资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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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对公司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家居智能补充确认使用临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居智能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子公司家居智能正常运营的情况上实施
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补充确认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家居智能截止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
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三、关于公司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审阅了本次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认为:
1、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经我们事前审核,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正常
合理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
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未发
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 周铁华 单汩源 徐永峰
2018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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