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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111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
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
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
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 的要求,公司需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应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 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之日起执行。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 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
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