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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9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度的要求,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公司已将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拟为全资子公司授信融资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
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高斯贝尔降低融资成
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公司及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
任何费用,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本事
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后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公司已将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及其配偶孙二花女士拟为公司授
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高斯贝尔降低
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及其配偶孙二花女士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
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后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铁华     徐永峰      单汨源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