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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9-02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
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规定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之外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
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