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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0-05-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高斯贝尔

保荐代表人姓名:凌江红                              联系电话:021-5883508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昭                                联系电话:0755-8308405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股票上市规则;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定期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无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无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无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同时为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东的
                                                              是                     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同时为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东的
                                                              是                     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
                                                              是                     无
向承诺



                                                2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以及同时为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东的董事、高级
                                                        是                      无
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刘潭爱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
                                                        是                      无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0]14号),主要内容为:“经查,我局发现高斯贝尔存在
                           以下问题:1、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销售管理内部控制关键程序缺失,部
                           分合同签订和管理欠规范,新开发客户未建立严格的信用保证制度。2、独
                           立性存在缺陷。公司部分员工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研发、财务管理、
                           经营决策等服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销售业务》第五条、第六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八条、《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高斯贝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刘潭
                           爱作为公司董事长,游宗杰作为公司总经理,王春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
                           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
                           条、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刘潭爱、游宗杰、王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招商证券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
                           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凌江红             王昭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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