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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0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的要求,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合同的签署、履行对公司经营活
动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工程系
全资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严格履
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开标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
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
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公司已将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
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高斯贝尔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我们认为该事
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审议本事项过程中,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后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事项如下独立意见:
   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本次担保
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后提交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单汨源          周铁华      徐永峰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