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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0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的要求,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贝尔
山东公司”)作为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智慧校园配套项目的中标人,拟与潍坊公
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公信”)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相关合
同,由于上述项目的招标单位潍坊公信为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本次项目系高斯贝尔山东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竞得,交
易价格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
持续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且关联方具备较强的资金、资
源方面的实力,具备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已事先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该事
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周铁华        徐永峰    单汨源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