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06-15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的要求,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公司已将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
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高斯贝尔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我们认为该事
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审议本事项过程中,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后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荆伟华 张晓朋 职振春
2021 年 6 月 15 日
(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荆伟华
张晓朋
职振春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