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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1-070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运作水平,促
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
《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2018]6 号),要求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以下事项:
一、欧阳健康、杨长义与公司王春等 8 位董监高的借款事项(包括发生时间、借
款用途、约定利率、偿付时间及安排、未签订借款协议的原因)。二、公司收购
股权事项履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证券法规的要求。三、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整改措施:根据家居智能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及重新评估情况,经与相关股东
协商一致,公司调低了对家居智能的收购价格(由原来的 2.5 亿调整为 2.26 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深
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刘潭爱、谌晓文、游宗杰、刘玮、王春、雷宏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
除调低收购价格之外,家居智能原来的业绩承诺不变。公司调整后收购家居智能
100%股权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对家居智能 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财务
数据存在的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基于该会计差错调整事项,2018 年 3 月
评估机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家居智能 100%股权进行了重新评估,评
估值由 2.61 亿元调减为 2.31 亿元。参考该评估值,公司与家居智能原股东进行
了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将本次收购家居智能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从 2.5 亿
元调减为 2.26 亿元。
    (二)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
《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5
号),责令家居智能对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公司重新评估收购标的定价、重
新确认交易价格,并公开披露。
    整改措施: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编号:2018-023),
针对监管措施决定书所述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
    一、公司将及时、准确的对家居智能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并相应追溯调
整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天健函〔2018〕2-59 号以及《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二、公司对家居智能 100%股权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并参考调整后评估值重
新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拟
购买股权涉及的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项目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18]42 号)以及《关于调整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
能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证券部将进一步加强对董监高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组织工作;同时,公司将积极参加证监局、深交所等
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有关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工作素
养和能力。
    四、公司组织财务、证券、审计等部门,对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全面审
视和梳理,核查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并建立追责机制,推动切实落地实施。
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43 号),要求公司就 2018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和第 2.1 条的规定的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
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四)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67 号),要求公司就
在办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信息披露业务过程中,未正确
选择公告类别、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居智能使用临时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进行整改
并对外披露。
    整改措施:2018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编号:2018-092),公司根据深
交所的要求,对监管函中所列问题做出整改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就《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学习并进行培训,增强合规意识,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地
履行。
    二、做好公司与子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组织公司各事业部、子公司负责人
学习《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明确重大信息及时传递的重要性,
更加严格把控审批程序的及时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再次
发生。
    (五)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
称“湖南证监局”)2020 年 4 月 15 日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高斯
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0]14 号),经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销售
管理内部控制关键程序缺失,部分合同签订和管理欠规范,新开发客户未建立严
格的信用保证制度。二、独立性存在缺陷。公司部分员工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
业提供研发、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等服务。”
    整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湖南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
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相
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
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
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