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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斯贝尔: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铁华)2022-04-29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本人周铁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现就 2021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没
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内本人均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出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 2021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审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
表决上述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公司薪酬与考核体
系建设提供意见或建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内审部工作报告
及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本人在公司发展规划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1 年 3 月 1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15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
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时机或者专门抽出
时间,到公司或子公司现场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人员进
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对外投资情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在平时工作中,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
等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时刻关注公共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议案审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同时主动进
行了查询、调查了解,深入并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对
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项,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
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了公司与投
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全体股东拥有同等知情权。
        (四)培训和学习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
力,本人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
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
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 年,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
询。




                                                       独立董事:周铁华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