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6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的要求,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邵红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
向公司推荐牟兴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们审阅了牟兴建先生的
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确认牟兴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牟兴建先
生已同意接受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推荐及董事会提名程
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牟兴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职振春 张晓朋 荆伟华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