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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04-17  

						               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议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
书、首席技术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
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
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年终奖。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和财务中心
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的,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
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具体拟定的 2019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情况为:
  姓名                 职务         年薪      津贴               备注

  童永胜      总经理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张志        副总经理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首席财务官
  王涛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兼董事会秘书

  沈楚春      首席技术官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合    计


       六、其他事项


   1、在公司领薪的高级管理人员,每月按照人力资源部门确定的基本工资发
放,并缴纳五金,年终按照上表计算一次发放剩余部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 2018 年标准领取了部分 2019 年按月发放的薪酬,
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 2019 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
方案执行。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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