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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1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麦格米特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 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7]149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4,450 万股股票,并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2.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41,565,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295,501.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269,498.10 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字[2017]038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备案部门         备案文号
号                  总投资      募集资金

     麦格米特株洲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      株高招备
1    基地二期建设   19,815.30    18,173.82
                                             开发区招商合作局     [2014]11 号
         项目

     营销和服务平                            深圳市南山区发展   深南山发改备案
2                    7,795.00     7,795.00
       台建设项目                                和改革局         [2017]0008 号

3    补充营运资金   23,058.13    23,058.13

     合   计        50,668.43    49,026.95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
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
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
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
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
查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
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
投资台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
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
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况来购买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
次投资出现流动性风险。

    3、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
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
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首席财务官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
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
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根据
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进行监督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
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八、所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
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募投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实施,在保证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使用不超过 2 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查阅了麦格米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所涉及的董事会会议资料、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坚              朱文瑾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5 日